2019年9月底,北京圣大租赁及保理纠纷调解中心(“本中心”)就某国有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成功促成其在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促进会”)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顺利拿到了确定该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这是本中心自今年6月18日成立以来首例成功促调融资租赁纠纷案例,为当事人迅速解决了纠纷,免去了当事人的诉累。令当事人倍感意外与惊喜的是,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当事人半天内便达成调解协议,三天之内就在法院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对促进会及本中心的工作效率表示极大的赞赏。
此次融资租赁纠纷的顺利调解,贯彻响应了第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的指导要求与精神;给融资租赁行业快速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了一个非常宝贵的借鉴案例;对于有继续合作意愿、准备对债务进行展期、希望尽快取得裁判文书等类型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融资租赁行业整体环境的良性健康发展。

北京圣大租赁及保理纠纷调解中心依托北京多元化调解发展促进会设立,是全国首家专注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领域的专业纠纷调解中心。本中心以依法、高效、专业地解决问题,促进租赁(含融资租赁)、保理(含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为中心宗旨。
本中心现拥有着强大的多元化、高素养的调解精英队伍。调解员来自于司法机关离退法官、检察官,知名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法律合规负责人,租赁或保理领域方面的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等,他们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领域的专业纠纷处理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迅速把握案件核心要点及当事人调解需求,为当事人高效、经济地解决纠纷。
● 国内发展
2015年10月13日,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法院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制度体系,上升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行动。
201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总结了人民法院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发展的历史经验,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对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健全诉调对接制度、创新诉调对接程序、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等提出了系统的指导意见。
2019年08月01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现就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2019年8月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在新加坡举行的《联合国关于调解达成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签署仪式并代表中国签署公约。该公约即《新加坡调解公约》(“Singapore Convention on Mediation”),包括中国、美国、韩国、印度、新加坡、哈萨克斯坦、伊朗、马来西亚、以色列等46个国家和地区作为首批签约方签署了该公约。公约生效后,对国际商事贸易争议解决路径的多元化、缔约国司法资源的节约和营商环境的改善将起到积极作用。
美国确立ADR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1917年国会同意设立全美调解服务机构(U.S. Conciliation Service),后更名为美国联邦调解服务机构(FMCS),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调解服务。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允许行政机构可以不到联邦法院诉讼而解决争议。1964 年《民权法案》作出规定, 美国国会要求司法部创制了CRS.1937年,《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授权法官在所有民事诉讼中进行和解会议(Settlementconference)。1990 年制定了《民事司法改革法》( Civil Justice Reform Act) ,出现了法院附设仲裁、法院附设调解,简易陪审团审理和早期中立评估等新型的解决方法。刑事方面,197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正式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法性。美国1974年修订施行的《联邦刑事诉讼规则》明确地将辩诉交易作为一项诉讼制度确立下来。1998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国会通过的《ADR法》,确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永恒地位。
欧盟积极推进ADR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2001 年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发布《关于要求成员国采用替代诉讼的手段解决行政纠纷的建议(Rec(2001)9)》,要求各成员国在立法和实践中推广使用包括调解在内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 年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发布《关于民商事调解若干问题的2008/52/EC 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在2011 年5 月21 日前将该指令内容转换为国内法。2012 年欧盟制定了《庭外纠纷解决机制的指令》和《线上网络贸易纠纷解决机制条例》,旨在统一各成员国消费纠纷的非诉讼程序。
联合国推动国际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2018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新加坡调解公约》,该公约经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旨在解决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2019年8月7日,《新加坡调解公约》在新加坡开放签署,包括中国在内的46个国家和地区作为首批签约方签署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