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凭借在国有资本运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争议解决及ESG领域的专业积累与服务实力,成功入围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法律服务机构库。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China Film Group Corporation),成立于1984年,经营范围:影片及载体的进出口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从事对外影片广告业务;承办国内外影片广告业务;影视投资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出租;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中国电影市场》(发行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