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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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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分别从识别规则、提供方的义务、效力和解释三个方面对格式条款予以规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又进一步明确了“格式条款”的认定规则、提示及说明义务的适用范围、认定标准及举证责任,规则的进一步细化也意味着对“格式条款”的提供方适用格式条款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本文针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中对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类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合同管理及其应用简要解读。一、格式条款的认定规则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第1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根据该规定,格式条款形式上具备三个典型特征:预先拟定、重复使用、未与对方协商。《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只要相关条款符合《民法典》第496条第1款规定的特征即应当依法认定为格式条款,法律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排除其适用,故当事人的以上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1、“重复使用”的认定规则进一步细化,采取主观角度的解释则,不应将格式条款局限在实际重复使用的场景,即“重复使用”这一要件冠之有“为了重复使用”的目的,并不需要详细考量格式条款实际使用次数当事人亦无需证明是否真正实际重复使用不论其是否实际重复使用以及重复使用的次数多少。《烟台佳源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2022)辽03民终4310号]中,法院以“租赁合同对于不特定对象并不具有普适性”为由,认定其并不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2、“预先拟定”,预先制作的模板,会强化格式条款的特征,例如合同封面、页眉、页脚、背景水印中单独加上其机构的名称或其他标识,作为合同提供方尽量弱化该类标识出现。《史纪与上海咪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沪0151民初6293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依据“涉案合同首页以设计图案为背景并标明“摇乐星咪咕动漫5G潮尚店”等文字,在合同正文的每页的页眉均标“摇乐星咪咕动漫5G潮尚店”等文字,认定涉案合同为被告提供的格式合同。3、“未与对方协商”从实质角...